近期,CCTP于鄂尔多斯举行“传统能源产地的交能融合实践路径探索”为主题的沙龙会议。会上,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中心副主任刘坚带来了题为《交能融合模式对比与政策趋势展望》的精彩分享。刘坚主任对当前交能融合的热点政策进行了解读,并对未来发展趋势分享了看法。以下是对嘉宾会上发言的整合梳理,供读者参考。

刘坚
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中心副主任
交能融合的两种核心模式
从"大系统"到"小系统"
交能融合主要有两种核心模式:大系统融合和小系统融合。大系统融合的核心理念是将电动汽车等聚合负荷侧资源,以及沙戈荒等集中式新能源基地,通过大电力系统大电网进行平衡和输送,实现更大范围的区域间平衡互济。这种模式具有天然的安全性和供电可靠性高的优势,并且目前在大系统下,聚合资源拥有更多应用场景。
而小系统融合的核心理念是分布式能源通过微电网和配网,与车辆、充电场站、服务区等进行融合。近年来,零碳园区等概念的兴起,推动了这类小系统融合的集中发展。小系统融合在绿色溯源方面更为清晰直接,尤其适合对绿电品质有高要求的企业,可通过直连方式物理获得绿电,且有较大降本潜力,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。
“大系统”融合
借助虚拟电厂实现
针对大系统融合,近期政策主要聚焦于虚拟电厂和新能源上网市场化定价。
虚拟电厂:聚合型电力经营主体
今年4月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虚拟电厂被定义为一种电力运行的组织模式,本质是聚合已成熟的底层资源(如分布式光伏、电动汽车等),形成资源聚合型电力领域经营主体。政策提出,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,充分发挥调节作用。目标是到2030年,全国虚拟电厂的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。
在商业模式方面,现阶段虚拟电厂主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,收入模式相对单一,未来将更多参与电力市场业务,如现货市场、辅助服务等;远期则有望发展为综合能源服务,基于负荷特性提供生产经营指导。
市场准入方面,参与电力现货和辅助服务需接入电网调度系统实现直调,需求响应则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。发展早期要求在同一现货市场节点开展,以避免市场操作复杂性。政策鼓励虚拟电厂参与辅助服务,并要求明确技术准入条件和补偿机制。
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
今年2月发布的《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明确所有新能源未来将通过市场定价上网。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市场,将直接导致现货价格峰谷差拉大。文件指出储能不再是新能源发展的强制前提条件,意味着调节性资源的选择将取决于市场主体的选择和竞争力,虚拟电厂等灵活资源将有更大发展空间。整体来看,储能及各类调节资源的发展将从过去的"重建设"转向"重运营"。
小系统融合
绿电直连与零碳园区
小系统融合是今年政策变化更大的领域,以绿电直连政策为代表,其底层逻辑与零碳园区等概念相似。今年5月底发布的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旨在开辟新的电力路径,使电源直接通过专线供电给用户。该政策有两个核心目的:一是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,因为当前风光新能源规模庞大,大电网新增消纳能力有限;二是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,尤其针对电池行业、绿氢等出口型或高绿色属性需求产业。
绿电直连项目需满足"源、网、荷"三个条件(风电、太阳能发电、生物质发电等),核电、水电暂不纳入。在经济责任方面,市场化的电能量可通过电力市场解决,但交叉补贴、基金附加、系统运行费等难以市场化解决。政策提出合理分摊机制,并鼓励直连项目通过配置调节资源来承担系统责任。
电动汽车
“潜力最大的交能融合资源”
电动汽车作为最具潜力的交能融合发展资源,其在政策层面的市场价格问题仍存在优化空间。电动汽车的电价,特别是V2G的放电价格,目前存在三个主要挑战:一是简单参照现货市场定价将电动汽车放电简单理解为电源,存在重复收费或价格不合理问题;二是固定分时放电价格即便高于电源侧上网电价,仍明显低于同时段用电价格,未能很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;三是需求响应频次低,虽然需求响应价格高,但频次较少,难以形成常态化收益。对此,优化方向是V2G放电价格可参考电网侧独立储能,而非简单等同于电源。
另一方面,容量补偿机制缺失也亟待解决。目前大电网内的火电等传统电源有较高的容量补偿,是其重要收益来源。而新型资源困境在于对储能、电动汽车、虚拟电厂等新型灵活性资源,尚未出台相应的容量补偿政策。从国际经验看,国外(如美国)容量补偿已成为灵活性资源的重要收益(甚至超过50%),且随新能源渗透率提高而提升。国内挑战在于电动汽车等虚拟电厂资源资产所有权复杂,车主调度权归属及责任划分存在争议,需开展相关法规研究和商业模式探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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